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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計並不總是耀眼奪目的藝術。它講究微妙、實用,而且常常是不確定的。很簡單,好的設計往往是隱形的。本文由人人都是產品經理社區專欄作家可樂橙,微信公眾號:可樂橙(colachangreen)翻譯發佈。

  明確一點——隱形的設計並非在項目中增加圖層、透明度或是隱藏含義。它是為了打造用戶為中心的項目,使之功能齊備,視覺愉悅。
  當我還是個年輕的設計師時,就一遍遍聽到這句話。如果你不得不 “裝飾” 畫布,那就是在過度設計。最好的設計——真正使專案有效運轉的設計——是隱形的。
  但是如何做到隱形?尤其網頁設計是一種相當視覺化的手段。(額外補充,本文會重點列舉幾個網站,來印證隱形設計的觀念。)
  思考設計中的隱形


  咱們別離題萬里,設計當然是可見的。關於這點毫無疑問。但是你所用的工具與技巧,不應該在普通用戶面前耀武揚威。
  多數設計只追求 “感覺對了”。用戶想要沉浸其中,操作某樣東西。他們不必理解其中緣由。這就是隱形的設計。
Oliver Reichenstein,Information Architects的創始人和總監,以強調隱形設計觀念而聞名。雖然在聽到他的觀點之前,它已經深深烙印在我的腦海中。在The Verge 的訪談中有一些隻言片語。
“優秀的設計是隱形的。優秀的介面設計會細到亞原子級的微觀字體(文字的精確定義)、看不見的宏觀文字佈局(文字的運用方式)、還有由交互設計和資訊架構組成的隱形世界。最少的輸入,最豐富的輸出,介面設計師都致力於使使用者花費最少的注意力。就像字體設計師與工程師那樣,我們並不會試圖找到完美的解決方案,但會尋找最佳的兩全之策。”
隱形的交流


  當你創造網頁、移動應用甚至智慧手錶的交互時,就是在設計某種類型的交流。設計要承載資訊,而非阻礙資訊。
  你在處理時會用盡所有設計手段來打造一種體驗。最終產出並不是給你的,甚至也不是給其他設計師,而是給廣大不懂(也不想懂)色彩理論、間距和字體的受眾。他們只知道所有這些結合在一塊,是否緊密、好用和有趣。
  這就是將設計視為一種隱形的手段的重要之處。
  不同類型的隱形


  我們談論隱形設計時,會想到一些不同的東西。每一種隱形設計都很重要,會通過不同方式影響你的工作。
  隱形的產品和排版,例如品牌或是你不會注意到的廣告。(這對應用和遊戲設計師很重要,他們常常要思考設計中的擺放問題)
  隱形的交互和通知都做到了無縫銜接,在你執行某些操作或任務時並不會想到它們。(例如手機上的鬧鐘和警告)
  隱形的美學設計可以建立情感連接,與用戶融為一體,讓人們渴望投入其中。(這正是我們所關注的)
  設計技巧

  隱形的美學植根於設計理論的基礎中。這並不是一種趨勢,也非某個酷炫的新使用者體驗特徵的運用。它使用文字、色彩、字體、圖片、圖示和一些技巧來傳遞資訊。我們來回顧一些基礎,看看它們能如何為你所用。



  文字和語言:用來向使用者傳遞一種語調和情緒的文字。在使用者與設計進行交互時,使用一種語言來傳遞你想表達的感覺。它是正式的、輕鬆愉快的、還是滑稽的?它應當使你感受到熱情,或是想要做出某種反應?還要想想措辭的韻律,大聲朗讀時聽起來是怎樣的?
  色彩:每種顏色和色彩組合都有不同感覺。要考慮情緒和文化因素,選擇顏色會花費許多時間。仔細選擇配色方案,選用那些能促使用戶執行特定操作的顏色,同時也創造合適的感覺,保持平衡與協調。
  字體:字體本身也會帶有含義。從乾淨的無襯線字體,由周遭環境獲取含義(Helvetica);到複雜的粗黑體風格(巴羅克式文字),帶有一種形式感。你選用的字體類型會傳遞特殊的感覺。舉棋不定時,就堅持使用無襯線字體或是簡單襯線的字體,使用統一的筆劃粗細和常規字重。
  圖片:你所用的圖片裡有什麼?包括照片、動畫和視頻。其中的人是開心面帶笑容的嗎?(裡面有人嗎?)顏色是暖色還是冷色?動作快速還是緩慢?流覽步調與閱讀流程要合適——就像步行速度一樣——可以給使用者創造一種特定的舒適度。太快或太慢的動作,就會開始引人注意,用戶就會更加關注它,甚至超越圖片本身。
  圖示與 UI 元素:統一的圖示集和使用者介面元素,在隱形上大有幫助。一套系統會通過標準化展現,來告訴用戶網站如何運轉、如何操作,即使圖示對應的操作與特定外觀可能並不相同。當使用者不需要思考它如何使用時,隱形就生效了。想想每一個零售商都在使用的購物車圖示,它是查看商品的一種標識。使用者不需要思考如何進行到最後一步,或者說如何支付;這個元素會將他們引向正確的操作。
  其他技巧:有一大堆設計技巧可以成就或破壞你的設計——投影、文字效果(例如傾斜)、描邊與邊框、留白、底線、列表,等等。其中任何一種的關鍵還是在於運用。如果你打開編輯軟體的工具視窗,在預設設置狀態下點擊 “應用”,你就做錯了,還會引發花哨的效果。使用者忽略了某張圖片,並且怪罪於它陰影太重的時候(儘管受過訓練的設計師之眼能夠辨認出來),才應該使用這些效果。設計效果只應該有助於整體資訊和視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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