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息稱,微信正在測試微信公眾號付費閱讀,從網友曝光的截圖來看,微信公眾號的後臺文章編輯頁面會添加一個“付費閱讀設置“的選項,即作者設置文章為“付費閱讀”後,讀者閱讀文章即需要收費,而免費閱讀內容字數被限制在200字以內,而付費金額限制在0到200元之間。關於是否設置付費,則由公眾號作者自主決定。據悉,付費閱讀是微信未來扶持原創的重要功能,不過目前還沒開始內測,至於付費閱讀功能何時才能開放,目前暫時沒有確切消息。
騰訊的商業模式是善於面向使用者端收費,比如無論是微信支付收取手續費還是年前朋友圈玩轉的紅包照片都屬於此列,付費閱讀無疑再次向用戶收費開了一道口子。 在筆者看來,付費閱讀與朋友圈發紅包看照片可能沒有本質不同。在創收的前提下,不少內容創造者與原創作者或將在開啟標題黨模式吸引使用者付費點擊,但後果則是內容與標題不符會讓用戶感覺到一種欺騙性,繼而會走向反面。因此,付費閱讀模式一旦開啟,對於原創者而言,大量掉粉或不可避免。因為向用戶端收費破壞了平臺方、作者、用戶三方之間的預設的內容免費規則以及粉絲與作者之間心照不宣的免費協議。這與此前微信推出的打賞模式有著本質的不同,打賞讓作者依賴持續的原創作品加強與粉絲之間的紐帶關係,打賞機制其合理性在於,讀者看完文章之後,付費打賞是粉絲內心收穫共鳴之後對作者無條件的欣賞與回饋,這種模式是雙向自由的。按照程苓峰的說法:它是一種自由交流的形式,金錢流通只是它的副產品。一個自由人對另一個自由人的無條件的欣賞。
寫的好,讀者贊同與打賞,這是對作者的鼓勵,它是互聯網的本質,雙向自由,雙向交流,互相欣賞,彼此認同。但強迫付費閱讀無疑破壞了這種關係,世間事物,一旦帶上強迫性,其中的味道就完全變了樣。因為作品天然需要服務讀者,互聯網免費思維在用戶身上已難以扭轉,而作者設置付費閱讀使用者對內容的預期更高,一旦內容不符合讀者預期,粉絲可能會感受到一種欺騙與內心的抵觸心理,久而久之,粉絲可能會逃離或從其他管道尋找內容,這會逐步降低作者的文章的閱讀數與粉絲轉化率以及增長空間,也破壞了作者與粉絲之間的紐帶關係與粘性。這是一種惡性循環。
另一方面,無論是實體經濟還是虛擬經濟,商品的價格都遵循價值規律。在市場供求決定價格水準的市場機制面前,不考慮內容付費的基礎就達不到符合預期的效果。早在2014年,騰訊公司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馬化騰發表了《關於互聯網未來的8條論納》的主題演講,馬化騰認為,不要被“免費”嚇倒,擁有“稀缺性”就擁有了破解免費魔咒的武器。因此,使用者為內容付費的前提,一方面在於使用者具備強烈的內容獲取的需求,一方面在於內容具備稀缺性,所謂的絕對稀缺是指資源的總需求超過總供給,或者,資源的總供給能夠滿足總需求,但分佈不均衡造成局部的稀缺,而微信公眾號的多數內容還不具備稀缺性,資訊超載的時代微信文章的內容讀取的需求遠遠還談不上所謂的剛需。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現在是一個資訊過剩的時代。早在去年8月,資料顯示,不少微信訂閱號的閱讀數突然從8月份開始下降,個別號的閱讀數下降20%-50%不等。曾有媒體發佈一份中國微信500強月報的傳播力排行榜,其資料顯示,自去年3月以來,500強的總發佈篇數保持在11萬至10.5萬的區間內,單個帳號平均日發佈篇數自去年3月以來首次回落至7以下;從去年5月至8月,總閱讀數也保持平緩下滑趨勢。微信公眾號之所以傳播下滑,普遍的原因在於內容同質化,資訊超載;而且讀者興奮期已過,加之目前移動互聯網時代,資訊訂閱與閱讀管道太多,用戶疲勞感加深,所以,在資訊超載的互聯網時代,內容付費缺乏需求端與內容稀缺上的價值基礎。
所以,當微信公眾號的打開率不斷下降,意味著由資訊構成的產品的邊際成本都在趨零化,況且,付費與不付費之間,即便是設置一元錢的金額,對於用戶都是心理上的選擇成本以及利益關係的阻隔,所以,微信付費閱讀不僅關乎商業運營與平臺運作,更關乎人性。
所以,當微信公眾號的文章打開率在持續下降,平臺方與作者思考的應該是如何讓更多粉絲閱讀內容,而不是設立障礙讓讀者付費閱讀。從互聯網的本質來看,作者盈利模式應從其他管道獲取。比如協力廠商廣告與流量,又或者從其他媒體或者大號的轉載中獲取收入。在筆者看來,微信公眾號與其向用戶收費,不如先嘗試讓原創作者向轉載方收費模式為原創者創收,因為唯有轉載模式是一種不勞而獲的索取。
某種程度上說,微信生態是一個矛盾的綜合體。騰訊是做流量生意,流量生意的本質是將內容變現,廣點通接入微信之後,即流量資源提供方對應自媒體運營者,共同向廣告主收費。但由於微信的去中心化機制,作者需要自己去找流量,所以,往往並不是每個優質內容創造者都擁有粉絲號召力,這樣一來,往往導致流量集中在少數具備資源與管道的大號手中,而少數微信公眾大號往往也是依賴轉載其他內容來獲取影響力,付費閱讀模式一旦開啟,原創者的內容很可能被大號轉載之後,也設置付費閱讀項輕易拿去換取流量資源與金錢時,許多內容創造者的價值就會被踐踏。
在微信原創聲明一欄中,有允許轉載與不允許轉載的選項,但作者本身其實是矛盾的,允許轉載,作者擴大了內容的傳播性與自身的影響力,但自身的作品白白為他人做嫁衣裳;不允許轉載,自身的作品傳播範圍進一步收縮,也不利於個人影響力的提升。但事實上,轉載付費模式的基礎是對作者勞動的肯定,也符合現行著作權法的規定。按照現行著作權法的規定,只要作者和發表機構沒有申明禁止轉載,原則是可以轉載的,但在轉載中,一方面是需要注明作者和文章出處,即發表機構,二是原則上需要支付一定的報酬。微信的原創聲明解決了第一個問題,但尚未解決第二個,即支付一定的報酬。
雖然說轉載也有非商業性與商業性兩種情況,而從網路的共用性,轉載不應當收費,但目前的公眾號的多數轉載並非是為了更好地共用資訊的資源而是為自身的商業化與獲取粉絲與流量的目的出發,支付費用是理所當然,讓微信來解決付費轉載的問題,或許能推動網路轉載相關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
而在這方面,微信公眾號完全可以做到在後臺設置一個轉載付費的按鈕模組,作者可以選擇轉載付費或轉載免費,讓作者設立付費轉載金額。並設立轉載金額的上線,對於轉載方而言,付費也算是對原創作者勞動成果的尊重與補償。
而微信推付費閱讀,某種程度上也說明,當虛擬世界越來越跟真實世界融合在一起的時候,巨頭開始要打破互聯網免費是常態的慣例,開始步入到收費是常態的模式。
在微信看來,推出付費閱讀可能擴大內容生態,推動源源不斷的原創內容產出,推動微信支付成為用戶高頻使用的功能,擴大場景生態,使得微信的支付體系,從轉帳、支付工具,成為內容供需消費兩端的的高頻仲介商與資金沉澱池,並寄希望於此來進一步鞏固支付習慣,並沉澱用戶資金,不斷強化支付生態與內容生態的影響力。有業界人士認為,對於微信而言,為文字、圖片、視頻這些原創內容付費,微信公眾平臺從單純的流量廣告模式,變成了文化閱讀消費平臺,或者叫做內容電商。不過筆者認為這依然是一個美麗的構想。
而付費閱讀,保護原創,為作者創收,出發點為自媒體邏輯與前提是有付費買單的心理與需求基礎,但如前所述,當微信公眾號的打開率不斷下降,意味著由資訊構成的產品的邊際成本都在趨零化,資訊過剩的時代,內容閱讀不是剛需型需求,也不具備稀缺性,加之我們知道,互聯網顛覆傳統書店,顛覆紙質媒體的根源在於內容免費,目前來看,無論是音樂或是原創文字,付費閱讀的用戶習慣尚未培育起來,對於用戶來說,習慣了微信內打賞的模式,習慣了免費+廣告模式,恐怕一時之間難以接受付費的模式。
我們知道,早在2014年8月8日,新浪微博開通的付費閱讀以及打賞功能等,其中付費閱讀採用的是會員制,但發展到目前基本沒什麼動靜了。微信付費閱讀的口子一開,雖短期利於自媒體作者收益提升,但從長遠看,卻不是一種可持續性創收的模式,一旦欺騙性標題黨內容遍地導致使用者消費產生抵觸心理之後,將弱化微信公眾號內容的傳播力與部分公眾號的公信力,可以預見,微信如果推付費閱讀模式,這可能是破壞讀者黏性與微信內容生態與粉絲吸附力的一次失敗的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