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品牌識別元素中,名字最重要。

所以我們看到很多的品牌會更改LOGO,但是更改名字的比較少。除非品牌資產已被徹底摧毀甚至是負資產,建立一個新品牌的代價更低。

因為改名意味著變成另一個,而VI再設計只是意味著更新的,或者改變中”“升級中

比如史玉柱巨人集團腦黃金之後,成立健特生物(巨人英文Giant)推出腦白金,開始新的征程。

比如這個關於華為英文名的愚人節的玩笑:

 

華為的LOGO其實是做過幾次優化的。但是英文名不能輕易改,中文名更不能改。

 

在品牌的不斷進化發展中,品牌管理服務成為一門大生意,品牌識別也不斷成長為一個龐大的體系。比如《感官品牌》作者馬丁林斯特龍就正在致力於幫助很多品牌打造五維感官世界:以悅人、以動人、以誘人、以感人,讓顧客對品牌始終保持忠誠度。

感官品牌理論沒有錯。比如 Hermès的橙色、Tiffany的藍色、Intel inside的落款聲音,Windows的開機聲音,可頌坊的味道,的確能夠方便人們識別品牌並做出選擇。

 

只是,在品牌過剩、選擇困難的年代,複雜並不能解決問題。正如格爾迪奧斯繩結,被亞歷山大大帝以最簡單的方式解開。

如果用奧卡姆剃刀來對品牌識別體系進行簡化,毫無疑問,最後剩下的只是名字。

很容易理解,因為品牌本來就是為識別不同所有者而生。

也許玫瑰也可以叫別的名字

只有叫羅密歐的羅密歐才是羅密歐

名字比其他識別元素重要這件事兒,其實是有跡可循的。

英文商標中,有太多沒有圖形只有名字(文字)的例子,尤其以日本品牌和科技企業為甚(未了公正,我並沒有刪掉有圖形的LOGO)。

 

一些中文商標也開始摒棄圖形(一是因為多餘,沒有必要;一是因為圖形和名字沒啥關係,如果硬要聯繫,還會增加推廣成本),比如網易嚴選、超級物種和錢大媽,沒有LOGO圖形。

當然,也可以將名字的漢字視為LOGO圖形。而這個圖形是為了品牌名稱更好的呈現或更好的被記住。

 

當然,也會有一些棘手的例子,比如被咬了一口的蘋果和耐克的鉤子,即使只有圖形,也能被認出來。

事實上,你不會稱之為被咬了一口的蘋果鉤子,你稱之為蘋果耐克,他們的名字。

 

其他純圖形的LOGO亦是同理。

在品牌服務行業興起之後,品牌識別越來越來越專業規範,體系也越來越龐大。

設計品牌LOGO,建立VI體系(對於企業品牌,建立CIS企業形象識別系統)一度是一個品牌或者一家企業是否有實力、是否規範的標準之一。

而實際上,市面上太多的企業形象設計公司都只能提供VI(視覺識別)設計美化層面的服務,而不涉及MI(理念識別)和BI(行為識別),尤其是BI。雖然在CIS的三大構成中,其核心是MI,它給整個系統奠定了理論基礎和行為準則,並通過BIVI表達出來。

 

而在VI設計中, VIS(視覺識別系統)分為基礎系統和應用系統。

基本系統就是圖形(LOGO)、顏色(標準色和輔助色)、字體(標準字體和輔助字體)以及要素組合方式的規定。當然,為了更好的使用,也會包括象徵圖形、吉祥物、製圖法和錯誤示例等。

應用系統就是使用場景。對不同場景的VI使用予以詳細規定和規範。包括辦公用品、環境導視、廣告宣傳用品、終端形象(SI,視重要性可能進行專題設計)、服裝、車輛……等一切溝通接觸點,具體專案根據企業的性質和需求來擬定。

 

這就造成了錯覺,覺得圖形、顏色和字體的設計是最重要的,而忽略了這些元素其實都是錦上添花的東西,都是圍繞品牌名稱而來的,也為品牌名稱被記住而生。從而產生一個後果就是:LOGO很漂亮,顏色很漂亮,應用很規範,但和品牌名稱沒太大關係,甚至喧賓奪主。

然後有一天,兩個消費者之間發生了下面一段這樣的對話:

我買了一件XX東西。

什麼牌子?

什麼牌子?就是那個LOGO很漂亮的品牌。對了,那個LOGO很漂亮的品牌叫啥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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