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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無非分為兩種:有一類人做什麼事兒都是為了自己而做,即便在某件事兒上做得並不好;另一類人做什麼事兒都是為了別人而做,即便在某件事兒上做的還不錯;

  在這一點上,人與人之間開始分化,為自己而努力的人逐步變成所謂的精英,為別人對付事兒的人逐步變成所謂的庸眾。

  如果你想創業找個靠譜合夥人,那麼請注意兩個根基:

  遠離那些表現型選手,無論多費勁也要去找到那些進取型選手。

  遠離那些應付了事的人,無論多費勁也要去找到那些把事情當作自己的事兒來做的人。

(想瞭解什麼叫 “表現型” 選手(Be-Good Type)、“進取型” 選手(Be-Better Type),可以閱讀海蒂格蘭特霍爾沃森的《成功,動機與目標》)

  其實這兩個根基是同根生的特質。那些 “表現型” 選手,更在意的是自己當前的表現,別人對自己的看法;那些 “進取型” 選手,更在意的是自己當前的進步過程,更重視自己對自己的評估及其準確性,以便 “明天會更好”。後者才可能成為我們在《抓住大勢的方法論》一文中提到的 “活在未來” 的人。

“表現型” 選手做事常常不是為了自己的進步,而是為了自己當下表現得多好,也就是說,為了獲得更多的當時的認可。這細微的差異,長期卻造成天壤之別。對於 “表現型” 選手來說,外部的回饋,構成了全部的 “回報”,決定了努力的成本。家長多誇幾句,就再多學一點點,以便繼續被誇;工資多漲一點,就儘量顯得多做一點,否則多不划算啊!這是他們真實的念頭。

“進取型” 選手做事是為了自己的進步,做事的收穫,最大的部分不是來自外部的獎勵或者讚賞,最大的部分是自己的進步;即便在做得不足夠好的時候,甚至外部只有忽視和鄙視的時候,收穫依然清晰:無論如何都有一些哪怕看不著但確實體會得到的進步啊!

  但這也確實是個非常隱蔽的陷阱:

  明明是為了別人而活,卻真切地感覺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明明是為了自己而活,卻最終不僅顯得也確實是大公無私

  為什麼要直接遠離第一種人呢?

  首先是因為,他們的這種習慣,這種態度,實在是根深蒂固,他們幾乎從剛開始 “懂事兒” 就已經這樣了,基本上都是因為來自于父母的習慣與態度而不斷加強。其次是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對每個結果的理解都會因此不同,進而進一步固化這種習慣與態度。更重要的是,這是最底層的價值觀,位於 “作業系統” 的核心位置,很難與不同的作業系統相互相容。嘗試著改造他們是全無意義的,誰都做不到 —— 除非有一天他們自己意識到了,自己改,可這希望也太渺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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