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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直見有人在微信群爭論自媒體的原創是非問題,大意是兩個凡是:凡是自己原創的就叫自媒體,凡是轉載引用的最多算文摘公眾號,或者叫內容搬運工,根本不是自媒體。

  有同仁還拿擴音器和話筒來比喻:自媒體是話筒,內容搬家類媒體是擴音器,用戶會追逐話筒在哪,而不會探尋擴音器在哪。

  這個比喻雖然生動但我覺得並不貼切,因為從常識角度,很難區分擴音器和話筒的重要性,二者常常同等重要,缺一不可。

  如果按照這個原則,那我所在的一個自媒體聯盟中的大部分帳號都不應屬於自媒體。當然我是絕對不同意這個觀點的,青龍老賊更不同意哈哈。因為我和我的小夥伴們所運營的帳號餐飲老闆內參內容也不全原創,而是由原創、特約撰稿、編輯加工、遇見精華文章轉載等組成的。

  作為一個混跡互聯網媒體十來年的草根自媒體人,粗淺地跟大家交流一下我對自媒體原創問題的看法:

  自媒體是不是媒體?

  這個問題相信大多自媒體人不會反對,自媒體當然是媒體!帶著媒體倆字呢。既然自媒體也是媒體,我們就來看看媒體是怎樣出品的:

  無論是傳統媒體還是新媒體或是自媒體,只要是媒體必不可少的兩個重要工作就是寫稿和編輯。在傳統媒體裡對應的職位就是記者和編輯,當然也有採編一體的。

  這就像今天的自媒體人,你全能你就採編一體,你只擅長原創寫稿而不擅長編標題排版,那你專門招個編輯來幫你也沒問題,最終都是為了有個成型的媒體產品奉獻給使用者。

  從分工特徵上來看,記者寫稿過程是資訊收納和回流的過程,資訊彙集給編輯,編輯的再將資訊二次加工整合成產品然後進行傳播和釋放。因此編輯就像一個產品經理。

  回顧互聯網發展史,是一部開放史,我們知道網路2.01.0的最大區別就是讓使用者創造內容,這是互聯網最重要的意義。

  這裡也可以比喻一下原創自媒體和搬運工自媒體,原創自媒體更像1.0,什麼都靠自己,搬運工媒體則更像2.0,更多靠大家。

  這樣來看,原創類自媒體是不是與互聯網的開放精神相違背?

  排除自娛自樂,如果要把你的微信號正兒八經當做一個媒體產品去好好經營的話,我不太欣賞純死磕自個寫稿去滿足用戶,除非你是大師,不然很難跟上用戶快速發展的品味和需求,終會有精盡人亡的一天,用戶還沒愉悅,自己先被磕死。

  用戶在乎什麼?

  我跟夥伴在做公眾號運營的過程中,也多次討論過一個問題,就是使用者在看內容時到底在不在乎原創?

  實踐發現,其實最在乎這個問題的人是作者自己,比如說你轉載了作者的作品而沒有署名,你肯定是侵犯了版權。這時候首先來指責是作者,而鮮有用戶提出來。

  這個邏輯也很簡單,因為用戶是在跟媒體發生關係,所以更關注這個媒體給他提供了什麼內容,而不是誰給這個媒體提供了內容。或許從這我們可以看出媒體和原創者的屬性不同之處。

  使用者第一感冒的是內容對他有沒有價值?有用沒有用?讀起來有沒有快感?要不要轉朋友圈……得到他該得到的營養。

  這點其實我們很多媒體人都明白。

  在互聯網海量資訊的背景下,使用者需要書童式的角色來為自己梳理精品資訊,這個工作技術能解決一部分,但人性化的部分必須是由人來完成的,比如標題的渲染、導讀的昇華、揣摩用戶的閱讀感受等,這就是網路編輯或自媒體人的事。

  自媒體人就像身懷高深造詣的工匠,可以把平凡的內容打磨出不同的視角和光華,這部分就是寶貴的使用者體驗。用戶對體驗的需求越強烈,工匠的價值越大。

  羅輯思維扮演的就是書童角色,羅胖的團隊就是一批工匠。羅胖每天通過死磕讀書、匯總資訊、提煉出經典的60秒音訊或50分鐘視頻,這就是對資訊的再加工和出品過程。

  當然,羅胖從不認為羅輯思維是自媒體,或者說作為自由主義的羅胖根本不在乎自己是什麼,而更在意的是用戶是否喜歡。

  這點我也有共鳴,其實也許壓根就沒什麼自媒體、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只有媒體或別的XXX

  羅輯思維的語音回復文章也都不是羅胖原創的,而是出自粉絲和來自別的媒體,那麼羅輯思維是話筒還是擴音器?是自媒體還是內容搬家公號?這並不重要。

  可以明確的是,一個合格的自媒體人應該具備寫、編、運營等能力,不管是一個人還是一個團隊,都要面臨這些問題,做好了才能打造一個合格的自媒體。

  無論什麼媒體,在互聯網時代,內容是第一生產力,也是核心競爭力之一。

  最後想問你一下:我們這麼爭論自己是不是自媒體,用戶他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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