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我們寫文案,前期做足了調研和思考,列出了清晰提綱,寫出來邏輯通暢,內容充實,說的也是通俗易懂的人話……一切看起來都已經沒啥大毛病。
但最後還是不盡如人意,總感覺差點火候,不夠老練。
為什麼有些人的文案會讓人覺得老練呢?
老練更多是一種感覺,有時候你看完那些文案也說不出不同在哪,但就是看得更舒服。因為它背後有一個精雕細琢的人。
老賊給大家一個建議:讓文案能簡則簡,能精就精,這會讓你寫好的文案看起來火候更佳。
01
你前期用了大量的時間去準備去搜集資料,去選題去撰寫,讓一篇不錯的文案誕生了。但之後,你可能還需要用更多的時間真正成就它。
一堆模糊、重複、繁瑣的文字的確不會讓主題喪失,但它會讓行文呆板,讓閱讀的人不舒服,難以讓興趣持續,更別提被你的文案帶入。
但簡潔的文案會讓文字更有質感和力量,能產生不錯的張力和節奏感,顯得更加老練。
我的備忘錄裡永遠都躺著一句話,我一直把它稱為寫好文案的一條真諦——
如果你寫出的一段文案,需要用另一句話去解釋,那你直接用後面那句話吧。能一句話說清楚的就不要用幾句話。
這就像維也納哲學家維特根斯坦說的:“若一個解釋不是最終解釋,一個解釋沒有另一個解釋就懸在半空,它怎麼解釋?”
所以,老練的文案一定是講究文字精准,不拖拉,逢敵亮劍,一擊即中,不需要的文字堅決不要。
多少前輩偉人都是在無數次精煉中創造了經典,托爾斯泰寫的幾百頁手稿,最終發表時只有5頁;福樓拜在稿紙上,每10行都只寫1行字,另外9行空出來留著修改用;村上春樹花了六個月寫完小說初稿,再花七八個月進行修改…..
這其實是對自己文案的一種態度,有一些偏執甚至瘋狂。
雖然沒人給你千金一字,但自己要有一字千金的心態,恰如其分,能簡則簡。
02
很多人說簡潔不就是變短嗎?
那我直接刪掉幾段不就可以了?
某些情況你確實可以這麼說,但一定要注意——簡不是為了變短而變短,而是變得更加老練和精華。
我喜歡的是你先寫出1000字,然後不斷精簡,終稿300字。而不是從頭到尾就是寫出那300字。
要的是精簡,不是精減。要的是精煉,不是單純的短而已。前者考驗的是你提煉和表達能力,而後者考驗的是你湊字數的能力。
精簡,是留下必要的,去掉不需要的;
精減:是強調必須減少數量。
比如你寫了一段很精彩的細節描述文案,文字很多:
我害怕閱讀的人。當他們閱讀時,臉就藏匿在書後面。書一放下,就以貴族王者的形象在我面前閃耀。舉手投足都是自在風采。讓我明瞭,閱讀不只是知識,更是魔力。他們是懂美學的牛頓。懂人類學的梵穀。懂孫子兵法的甘地。血液裡充滿答案,越來越少的問題能讓他們恐懼。彷佛站在巨人的肩牓上,習慣俯視一切。那自信從容,是這世上最好看的一張臉。
如果是精簡,我應該一個字都不會刪,因為我認為寫得很好很老練了;
而如果是要精減,它可能會變成這樣:
我害怕閱讀的人。他們以貴族王者的形象在我面前閃耀,舉手投足都是自在風采。讓我明瞭,閱讀不只是知識,更是魔力,越來越少的問題能讓他們恐懼。那自信從容,是這世上最好看的一張臉。
理解不一樣,結果大不一樣,少了一些精彩。描述細節不代表囉嗦,而精簡也未必就是短。
老賊個人一直有個觀點:
一篇文案是長還是短,不是單純由它的字數決定。文案很長,但每一句都張力十足,看完意猶未盡還想繼續看更多,那它很 “短”。如果文案看起來很短,但根本看不下去,看完沒任何感覺,那它還是很 “長”。
精煉簡潔並不意味就是在字數上精簡,而是在於表現的乾淨、提煉的精准、傳達的聚焦。
比如北京奧美十年前為長城葡萄酒寫的長文案,這麼多年看了十幾遍,我從沒有覺得長。
三毫米的旅程,一顆好葡萄要走十年
三毫米,瓶壁外面到裡面的距離。
不是每顆葡萄,
都有資格踏上這三毫米的旅程。
它必是葡園中的貴族;
佔據區區幾平方公里的沙礫土地;
坡地的方位像為它精心計量過,
剛好能迎上遠道而來的季風。
它小時候,沒遇到一場霜凍和冷雨;
旺盛的青春期,碰上十幾年最好的太陽;
臨近成熟,沒有雨水沖淡它醞釀已久的糖份;
甚至山雀也從未打它的主意。
摘了三十五年葡萄的老工人,
耐心地等到糖粉和酸度完全平衡的一刻
才把它摘下;
酒莊裡最德高望重的釀酒師,
每個環節都要親手控制,小心翼翼。
而現在,一切光環都被隔絕在外。
黑暗、潮濕的地窖裡,
葡萄要完成最後三毫米的推進。
天堂並非遙不可及,再走
十年而已。
03
之前老賊在《我寫文章的9+N個步驟,直接分享給你》給大家分享了自己寫文章習慣的流程,其實重點也就是逼著自己簡。
簡單來說大致是:
思→列→堆→刪→改→問→再次改→再次問→繼續精(反復改稿N次)。
開始落筆寫文章之前,靜下心來思考文章策略,寫什麼,為什麼,怎麼寫。思考完後馬上列提綱,每個部分要寫什麼用一句話或關鍵字寫出來。然後開始盡可能全面的把把自己要說的話、要用的資料和素材都填充進來。緊接著,就是大刀闊斧的刪除那些不相關、臃腫、重複囉嗦的部分。
然後就是改,真正的去寫文案,潤色。等到寫得差不多就不斷的自己審查,找別人閱讀,自我否定自我推翻,改完一遍又一遍,不斷去提煉、精簡、優化,這個動作不斷重複。
反正就是基於文案KISS原則(Keep it simple and stupid),先做加法再做減法,再做加法繼續減法,然後簡簡簡簡簡簡!這個就是自己懟自己,自己跟自己作對的過程。
寫文案這事從來都是沒那麼難,也沒那麼簡單。
每個寫文案的人都渴望自己的文字能征服別人,老賊這篇文章不是給大家什麼萬金油,而是告訴大家,每一次征服背後都是一次自我摧殘,你得挺住羅!
寫文案這事我也從來不太相信靈感和狀態之說,寫一次可能來自靈感,但要一直寫下去,首先是積累和刻意練習的恒心,然後就是精雕細琢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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