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重金投廣告,為什麼不能像以往那樣有成效?其根源在於,中心化媒介時代,廣告資訊的傳播路徑是點—面,更側重“播”;去中心化媒介時代,廣告信的傳播路徑是點—點,更側重“傳”。新的時代,“傳”比“播”更重要,讓用戶喜歡比讓用戶記住更重要。
從我進入廣告行業以來,每年都能碰到幾個“豪客”,他們企圖在1-2年內,用巨額的廣告費去解決生意問題,但大部分都中途死掉了。
這類企業大體上可以分成兩類:一類是初出茅廬的互聯網品牌,企圖拿著資本的錢去迅速建立領先優勢;一類是老牌的傳統企業,因為他們曾成功過,於是想用同樣的方式複製當年的商業奇跡。
今天我想拆解一下這些“豪客”為什麼倒在了廣告行銷上,為什麼廣告投的越多,品牌反而死的越快?
想要解釋清楚這個問題,我們得把目光落在十年前。因為十年前的情況與現在恰恰相反,那時候廣告投的越多,品牌建設的越快。
當年的行銷環境,我們現在稱之為“中心化媒介”時代,全國人民的資訊來源都集中在電視、報紙、廣播、戶外這四大媒介上,尤其以電視為重。這個基本事實,大家在各類行銷文章裡都讀過,但是很多人並沒有深入思考,“中心化媒介”造就的行銷模式是什麼?也就是說,廣告為什麼在這樣的媒介環境下產生了帶貨功能?
我認為,“中心化媒介”時代衍生出了三個行銷特徵:
1. 媒體和賣場是分離的,廣告不能馬上催生購買行為。由於當年沒有電商管道,只能去線下去採購產品。所以,廣告所追求的是讓消費者記住我的產品,等消費者走進商超購物時,是因為腦海裡的廣告印象,而選擇這個品牌。
2. 媒體單一,廣告可以通過重複強化品牌記憶。我們常說80後是有共同回憶的一代人,就是因為80後的成長環境面對的是單一媒體、接收的是單一資訊。我們看著射雕、還珠和春晚長大,自然也看著腦白金、七匹狼、恒源祥的洗腦廣告長大。由於我們沒有別的選擇,所以廣告可以通過一遍又一遍的重複播出,讓我們牢牢記住。
3. 封閉的資訊環境下,品牌享有話語霸權。因為我們的資訊來源單一,所以我們缺乏辨別是非好壞的能力。廣告在一個封閉的環境下不斷重複,就會達成洗腦效果。正所謂“謊言說了一千遍就成了真理”,道理相同。
可以說,在中心化媒介時代,廣告方法論和文革的宣傳理論是一樣的:在一個封閉環境下,通過不斷重複,產生洗腦效果。廣告的最終目的是讓消費者記住,讓消費者在其他時空購物時,回憶起產品的名稱和賣點。我們以往所有的品牌理論都是圍繞這個大背景而構想的。
什麼是品牌?行銷理論上當然有各種各樣的定義,但在我看來,品牌的本質就是一種記憶術。我們把產品的所有複雜特點濃縮成一句廣告語,把企業的氣質描繪成一個鮮明的視覺LOGO,把冗長的產品說明書濃縮成一段15秒的TVC,這些都是為了讓你瞬間記住這個品牌。
所謂的品牌認知度、美譽度、忠誠度其實都是品牌記憶基礎上的演化。如果說品牌理論就是一套記憶術,那麼我們就很容易理解各式各樣的品牌理論了。
- USP理論:產品要提煉出一個核心賣點,方便消費者記憶。例如:充電5分鐘,通話2小時。
- 定位理論:人們無法記住第二名之外的東西,所以品牌要在一個新領域佔據消費者心裡的第一位置。例如:飛鶴,適合中國寶寶體質的奶粉。
- 超級符號理論:找到一個人類社會共有的記憶符號,把它用在品牌之上,讓看到的人一下子就能記住和認知。例如,固安工業園區,“我愛北京天安門正南50公里”,把“天安門”作為記憶的“超級符號”。
在互聯網到來之後,這一切都變了。互聯網改變了我們獲得資訊的方式,我們進入了一個“去中心化媒介”時代,之前的資訊傳播軌跡徹底變了:
1.媒體和賣場合一,所見即所得。電商管道、新零售的崛起,我們看到廣告之後,點擊一下就可以連結到購買頁面。我們看到商品之後,掃一掃就可以瞭解他的各類資訊,如果我們覺得產品好,或者乾脆是包裝有意思,就可以發朋友圈曬一下。
2.媒介碎片化,讓廣告難以產生重複效應。我們已經進入了一個“屏讀”時代,戶外屏、手機屏、電腦屏、PAD屏……還有屏內無數的應用軟體,以及軟體裡不計其數的碎片內容。屏與屏之間、軟體與軟體之間、內容與內容之間,將消費者的注意力割裂成渣。
3.資訊的透明化和流動化,消費者有了更強的判斷力。曾經,每個廣告主最喜歡的廣告語的句式是“###,就選###”。例如,“送禮就送腦白金”。這類廣告語通過霸佔某個領域的詞彙,從而佔領消費者的一塊心智記憶。但今天,我們可以通過微信、搜索、電商評論迅速弄明白品牌是否在誇大其詞,品牌在消費者面前幾乎是裸體的。
但以上這幾個變化,還不是對行銷人最大的挑戰。 “去中心化媒介”帶給我們更大的變化並不是所謂的注意力碎片化,而是它改變了資訊傳播的路徑。我們用一張圖來表達一下這種變化:
我們把中心化媒介時代的傳播路徑叫“中心簇”,廣告資訊可以通過一個點輻射到所有人群;而去中心化媒介時代的傳播路徑是“節點網路”,所有的資訊變成了一座座資訊孤島,這些孤島之間只有一個節點相連。
中心化媒介時代,廣告資訊的傳播路徑是點—面,更側重“播”;去中心化媒介時代,廣告信的傳播路徑是點—點,更側重“傳”。這也是為什麼企業開始注重口碑行銷,因為品牌會在“口口相傳”中崛起或者敗亡。
在這樣的資訊背景下,企業再難以通過管理品牌符號和加大廣告預算去影響消費者決策,這也是為什麼有人在唱衰定位等品牌理論,因為這些理論要在單一、封閉的傳播載體下,才能發揮最大效能。
資訊的傳播路徑改變了,但大部分企業並沒有改變自己的行銷思維,只是把在傳統媒體上的廣告理論照搬到新媒體上,這就是“為什麼廣告投的越多,品牌死的越快”的根本原因。我們曾天真地以為:視頻就是電視、公眾號就是雜誌、門戶就是報紙……在交了幾年學費之後,整個行業才慢慢明白要轉變行銷思維,於是廣告行業拿出了幾種對策:
1.重視情感溝通,弱化產品功能。品牌希望以此來吸引消費者注意力,激發個體用戶的分享欲望。既然以往自說自話的TVC廣告,消費者連看都不看一眼了,那麼廣告行業首先想到的對策是:重塑創意的力量,用內容本身去吸引消費者,即使這樣的創意搶了產品風頭,也再所不惜。
這種思路的確符合“節點網路”的傳播軌跡,但最大的問題在於:很多創意有極強的傳播力,但產品並沒有獲得直接收益。廣告人確實可以安慰自己,這種創意活動只是長期的品牌行為,而不是短期的市場行為,但廣告創意的幾位祖師爺可不是這麼說的,他們都十分注重廣告的實效:
- 大衛·奧格威:要麼銷售,要麼不做廣告。
- 李奧貝納:讓產品成為創意主角,而不是創意。
- 伯恩巴克:好創意的第一個標準是與產品相關。
2. 品牌IP化,加大品牌對消費者的粘合力。品牌力再強大,終究是個冰冷的商業符號,在IP概念大火,在企業花費數千萬合作了眾多IP後,品牌方心裡慢慢滋生出一個野心:為何我自己不能成為成一個IP?於是,有些企業希望通過人格化形象,通過輸出優質的內容,讓品牌升級為IP,讓自己的品牌和迪士尼的電影一樣擁有一票擁躉。
企業當然可以這樣做,只是大多數企業低估了打造一個IP的難度和時間。如果想打造一個IP,那麼企業需要的不僅是行銷團隊,更需要專業的內容團隊。這意味著他們對標將不是其他競品,而是其他內容製作公司。而且,內容產業的門檻一直是最高的,這個門檻甚至不是資本能解決的,它不僅需要天時地利人和,更需要時間的發酵。
3.效果行銷,廣告單純追求用戶轉化。大資料和演算法的崛起,讓我們在紛亂如雲的媒介裡,擁有了鎖定目標客群的能力。位元組跳動憑藉演算法+資訊流廣告,成為中國互聯網的新巨頭,他們的營收裡約70%是效果行銷客戶。
但這種行銷一直有兩個毒瘤,讓廣告人無法釋懷:一個是資料割裂和不透明。中國的大資料和大資料的應用能力一直在媒體巨頭手裡,企業在行銷中一直無法打通不同媒體集團之間的資料,也就無法從全域上洞悉消費者行為;另一個是單純的效果行銷不具備長期投資效應,只能帶動短期的促銷行為。我們可以通過素材優化、競價機制去達成短期KPI,卻無法讓使用者持續地消費產品。
這三種戰術調整無法徹底解決行銷人的焦慮。很顯然,我們需要的不僅是戰術調整,而是戰略革新。
我們提過,去中心化媒介改變了資訊傳播軌跡,資訊與資訊之間,由無數個節點網路構成,行銷的側重點在“傳”而不是在“播”。去中心化媒介環境下,行銷上最大的障礙是人群的顆粒度變小了,廣告無法形成規模化效應。
從0到1的突破點在於:驅動節點,讓用戶連接。想盡一切方式驅動節點的自傳播,讓節點與節點之間連接成群落,賦予群落獨有的文化內核,進而滲透到大眾人群。
我們看看近幾年憑藉互聯網行銷快速崛起的品牌,是不是符合這個邏輯,自然就知道這個說法是否只是我的一時意淫。
先說大家都熟悉的小米,品牌初創階段沒有廣告預算。它依靠數碼發燒友的社群運營,完成產品的體驗、反覆運算、以及品牌的傳播,最終慢慢形成米粉效應。幾乎在它成為一線品牌之後,小米才開始大規模投放廣告,從小眾品牌向大眾品牌進階。
再看拼多多,靠拼團模式驅動了三四線用戶的自發傳播,在淘寶、唯品會、京東的眼皮下光速崛起。在站穩腳跟之後,拼多多開始重金砸廣告,2018年的拼多多幾乎霸佔了衛視的綜N代項目,並以日耗幾千萬的效果投放來瘋狂獲客。
還有Luckin Coffee,是典型的裂變行銷案例,它的所有行銷動作,不論是戶外、朋友圈、還是BD,都是通過對咖啡人群的福利刺激,誘發用戶分享行為。
這三個品牌都是通過“驅動節點,連接用戶”完成了品牌的原始積累,只不過手法各異罷了。這種行銷思維和傳統的品牌傳播思維是完全相反的,傳統的品牌思維是由大到小,品牌起初通過大規模的廣告投入,建立大眾人群的品牌認知度。然後通過campaign活動與消費者進行情感溝通,建立品牌喜好度。最後憑藉使用者回饋、提升產品品質等一些列綜合手段形成品牌忠誠度。
但在互聯網的媒介環境下,品牌傳播必須由小見大,先積累核心的消費群,建立核心消費群的品牌忠誠度,再去考慮大眾人群的品牌認知度。品牌的核心消費群就是大家說的超級用戶,大家常常把超級用戶等同于高消費力用戶,其實超級用戶更大的價值是品牌的“病毒源”,超級使用者可以感染更多的用戶群,最終形成使用者的規模化聚集。
總結一下,廣告投的越多,品牌死的越快,其原因在於我們仍然用“廣而告知”的方法來做行銷。互聯網時代下,任何品牌想要崛起,一定要想辦法驅動節點,從而撬動廣泛的用戶連接,而不是憑藉大眾媒體去影響用戶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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