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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每天工作的動力來自何方?激勵因素可能應該以工作本身為核心,要重視工作本身對員工的意義,重視員工在工作中得到賞識、進步和成長的機會,從工作中得到的樂趣,在工作中感到自豪,在工作上能稱得上佼佼者,可能是一種重要的報酬。

領導者激勵下屬時,常關注於報酬和工作環境,以為提供了豐厚的報酬和不錯的工作環境就能調動積極性。但結果往往不理想。實際上,領導者激勵下屬時,還要注重從工作本身來調動下屬的積極性,使他在工作中得到自豪感。為什麼?赫茨伯格的雙因素理論或許會提供有益的啟示。

美國心理學家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Herzberg)20世紀5060年代提出了著名的雙因素理論,雙因素理論也稱為激勵保健理論(Motivation & Hygiene Factors)。這個理論的內容,對領導調動下屬的積極性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

1滿意與不滿意的新觀點

傳統的觀點認為,滿意的對立面是不滿意,不滿意的對立面是滿意(見圖1)。假設滿意的對立面是不滿意,不滿意的對立面是滿意,那麼,引起不滿意的因素,一定是影響滿意的因素,如果這個因素缺乏了,就會導致不滿意,補充提供了這個因素,就會讓人滿意。但在實踐中,不一定是這樣,例如,不增加獎金,員工會不滿意,但增加了獎金,員工也不一定滿意。推理的過程沒有問題,由此可以推論,原先的假設是錯誤的,也就是說,滿意的對立面不是不滿意,不滿意的對立面也不是滿意。其對立面是什麼?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赫茨伯格在20世紀50年代,通過對200名工程師和會計師的訪談,深入研究了人們希望從工作中得到些什麼。他要求受訪者詳細描述什麼因素使他們在工作中覺得特別滿意,什麼因素使他們在工作中受到更強烈的激勵,什麼因素使他們感到不滿意。結果發現,影響滿意和影響不滿意的內容是兩類完全不同的因素,例如,收入低(例如獎金少)常常被認為會引起不滿意,但收入高(例如獎金多)卻不一定能帶來滿意。這個新的發現使赫茨伯格修正了傳統的滿意不滿意相對立的觀點。赫茨伯格認為,滿意的對立面是沒有滿意,不滿意的對立面是沒有不滿意。如下圖2所示。

 

2激勵因素和保健因素

根據上面的分析,赫茨伯格認為,使員工感到滿意的因素與感到不滿意的因素明顯不同,某些因素能夠帶來滿意感,而另外一些因素則只能預防引起不滿意感。

人有兩種需要,它們之間是彼此獨立的,能夠以不同的方式影響人們的行為。不是所有的需要得到滿足都有激勵效果,只有激勵因素出現時才能極大地調動積極性。缺乏保健因素將引起很大的不滿,但具備時並不會產生強烈的激勵。

在工作中能夠給員工帶來滿意感、能夠激勵員工的因素,赫茨伯格稱為激勵因素,一般是工作本身的內容,包括工作本身的挑戰性、工作所富有的成就感、工作成績能夠得到認可、工作所需要承擔的責任以及職業生涯中的晉升等因素。這類因素和工作本身的內容有關,涉及員工對工作的積極感情。通過對1753個事例的研究發現,當具備了這些因素,就可以發揮它自身所具備的激勵作用,從而能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使員工富有工作熱情,產生較高的績效,並且也因此而使員工產生滿意感。但一旦缺乏這類因素,也只會使員工產生沒有滿意,而較少使員工產生強烈的不滿。

在工作中能夠安撫員工、消除員工不滿意感、留在員工的因素,赫茨伯格稱為保健因素,它一般指工作的條件,包括公司的政策與管理、技術監督方式、工資薪金、工作環境、人際關係以及地位等內容。它們與工作氛圍和工作環境有關,涉及員工對工作的消極因素,通過對1844個事例的研究發現,當提供了這類因素,能夠安撫員工,減少或消除消極對抗行為,留住員工,但只能消除員工的不滿意,卻不會使員工感到非常滿意。一旦處理不好這類因素,就會使員工產生不滿意的感覺,帶來鬱悶、沮喪、消極怠工、缺勤、離職等結果。相比較而言,就工作和工作本身來看,激勵因素是內在的,或者說是與工作相聯繫的內在因素,是以工作為核心的。保健因素是外在的,是與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有關的。

保健因素與激勵因素

只有區分了激勵因素和保健因素,才能有效地在工作中激勵員工。利用工作本身所具備的諸如讚賞、認可、責任、成就、晉升等內部因素來激勵員工,使他們更投入、更有積極性,更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務;運用好工作條件、工作環境和工資薪金等來消除員工的不滿意。

激勵因素與保健因素的比較

 

3雙因素理論對領導者的啟示

在團隊中,領導者在激勵員工時應該注意區分保健因素和激勵因素,保健因素的滿足只能消除員工不滿意的感覺,而激勵因素的滿足才可以為員工帶來滿意感。

誠然,保健因素和激勵因素並不是相互之間毫無關係的,這兩種因素都會對員工產生激勵作用,只是它們所引起的激勵深度和效果是不同的。激勵因素屬於內在激勵,源於工作本身,容易使員工得到高強度和長久的激勵,員工願意付出高水準努力;而保健因素是一種外在激勵,源於工作的外部條件和環境,雖然它也能產生一定強度的激勵作用,但激勵作用常常有限,也較難持久地發揮激勵作用。

因此,領導者調動下屬的積極性,需要注意:

1)善於區分領導實踐中存在的兩類因素。

領導應該針對自身和團隊的實際情況有選擇地運用激勵措施。首先,應當通過保健因素的合理運用,滿足員工對物質利益、工作安全、工作環境、同事關係等外部因素的需要,預防、減少或消除員工的不滿。

保健因素只能留住員工,不能保證讓員工持續地高水準努力工作。要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個人的主觀能動性,要設法使員工產生滿意感,當員工的物質利益改善、物質需要得到滿足、工作環境得以改善後,應該適時地運用激勵因素,給予員工賞識、肯定、成才、晉升、發展的機會,增強員工工作的成就感,以此推動團隊目標的實現和團隊的健康發展。

2)注意激勵因素的權變性。

在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不同時期、不同階層、不同組織,乃至每個人,最敏感的激勵因素是各不相同的,應靈活地加以確定。激勵因素還是保健因素與期望有關:例如,在2000年以前,去外企工作,分房子是激勵因素;去國企則是保健因素。

3)讓員工在工作中體驗到樂趣和感到自豪。

激勵因素與工作本身有關,大家都知道一個教育規律,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培養學生學習的興趣比教給他知識效果更好,更能調動他的學習積極性。這個規律對工作同樣適用,培養員工工作中的樂趣,使工作本身有意義、有價值,更能調動員工的積極性。領導者應深入思考和探索,運用各種手段,如調整工作的分工,實行工作內容豐富化,使員工能對工作做主,從使工作變得有意義、有價值,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價值感和成就感,增加員工對工作的興趣,千方百計地使員工滿意自己的工作,使他們能從工作中得到樂趣。並且,還要注意從工作本身對員工進行精神激勵。

因為,專業化的分工固然可以提高效率,但它卻使員工在工作中只瞭解其中一個部分,並且只擁有部分技能,從而使員工失去積極性。所以,考慮增加工作的樂趣,總的原則是:給員工提供挑戰性和有意義的活動,增加員工對於自己工作的控制程度。

具體說來,使工作富有意義需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增加員工的技能多樣性,即促使員工掌握更多的技能,在一項工作中要求員工運用各種技能和才幹以完成不同類型的活動。第二,保證任務的完整性,即在一項工作中保證員工能完成一件完整的和可辨識的任務。第三,保證任務的重要性,即保證這項工作對員工生活或其他人工作的有重要的實際影響。第四,保證工作的自主性,即讓員工在安排工作內容、確定工作程式方面,有較大的自由度、獨立性及自主權,這樣,增加員工的責任感,使員工體會到自己對結果承擔的責任。第五,運用工作回饋,員工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能夠直接而明確地獲得有關自己工作績效資訊,員工會瞭解到自己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這樣,就會使員工體驗到工作的意義,對工作結果的責任,對於工作活動實際結果的瞭解,從而從工作本身獲得樂趣。

總之,激勵因素是以工作本身為核心的,要重視工作本身對員工的意義,努力探索如何使工作成為生活的一部分。讓一個人在工作中感到自豪,在工作上能稱得上佼佼者,就是一種重要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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