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商業包括兩個簡單基本過程:認知和交易。
一個是Marketing,另一個是sales。
認知的結果表現為品牌,交易的鏈條表現為管道。
一個是市場部(品牌部)的職能,另一個銷售部的職能。
一個是通過媒體對公眾喊話,另一個是通過人形成鏈條,直達消費者。
所有這一切,現在都變了。認知與交易方式在變,而且認知與交易已經一體化了。
今天這個話題,我們從品牌講起,因為品牌正在消失,現在已經進入了IP時代。IP是互聯網上的品牌。
IP時代可能很“短命”,那麼,IP之後的認知是什麼呢?這是我最近思考的一個重要問題。
02
我對品牌的態度,在行銷界很另類。我始終認為,行銷人應該有一個心態:有品牌也不錯,沒品牌才正常。
沒有品牌也能完成正常銷售(交易),才是正常的行銷。從事行銷伊始,就寫過“不是名牌也暢銷”,後來也寫過“名牌不能當飯吃”。
沒有品牌才是常態。這個判斷很重要。
首先,人的記憶規律決定了只有少數品牌能夠在大腦中佔據一席之地。世界上有很多公司(企業),數量以億級計。能夠同時佔據足夠多的人的大腦,才可以稱得上知名品牌。這樣的企業非常非常少。所以,擁有品牌影響力的一定是少數企業。
其次,自20世紀20年代無線電發明以來,大多數知名品牌是借助大眾傳播獲得大眾關注,並獲得長期記憶,在大腦中佔據空間。大眾傳播基本是寡頭壟斷,越是名牌,越傾向於抬高傳播門檻,把更多的企業遮罩在品牌之外。
這是兩個基本現實:受眾注意力資源的稀缺,以及傳播資源的稀缺。兩種稀缺資源的結合,決定了絕大多數企業,其品牌力基本不足於支持企業依賴品牌力做銷售。
這個絕大多數的比例是多大?有可能是90%,也有可能是99%,還有可能是99.9%。那些有上萬家企業的行業,就是這種狀態。
這也告訴我們:正常的行銷狀態,就是沒有品牌的狀態。
這才是行銷人應該正視的現實問題:有品牌固然好,沒有品牌也要做銷售。
沒有品牌支撐的行銷才是常態,作為一個行銷人,研究常態行銷才是使命感。所以,我不覺得研究品牌的人有多麼崇高。
03
沒有品牌能不能做行銷?我舉一個親身經歷的案例。
2003年,我在一個有315間客房的三星級酒店任總經理。很好的零售商業地段,但不適宜做酒店。
作為一個單體酒店,不可能像連鎖酒店那樣去做品牌。所以,在品牌上的投入意義不大。
我們也沒有去做B端客戶,比如旅行社,因為旅行社最喜歡新酒店開業,然後他們壓價。旅行社的客戶對設施損壞率最高,是虧損客戶。
我們也不能直接去做使用者,因為住宿酒店客戶在外地,不是本地人。
我們甚至沒有舉行開業剪綵,因為剪綵的人不是付費客人。
我們的目標不是做品牌,而是一開始就讓酒店住滿。興許以後是品牌,但那只是結果。
最後我們找到一條行銷邏輯:第一,把酒店定位為商務文化酒店;第二,商務客戶到一個地方,接待的部門是辦公室、採購部、行銷部,推薦他們住宿的也是這些部門。只要他們有了認知,就足夠了;第三,客人要住滿,只需要1萬人產生認知即可,多了沒用。
於是,我們的銷售手段很簡單:公司10多位行銷人員,每人通過掃街簽1000份合同,以合同的方式,解決酒店認知的問題。
大約4個月後,簽了1萬份合同的時候,酒店就住滿了。
這個案例的邏輯很簡單:對於單體酒店,做品牌推廣沒意義,只需要有足夠多的用戶認知(1萬人),從概率角度看,這1萬個單位一定有客人入住。
04
品牌是認知結果。認知分為大眾認知、行業認知和用戶認知。
知名品牌是公眾認知,但交易最重要的其實是用戶認知。過去,用戶需求有高度一致性,稱為排浪式消費,大眾認知接近於用戶認知。現在進入了分眾、小眾時代,非共識,用戶只占大眾的極少一部分,傳統大眾消費散彈打鳥式的傳播就有問題了。
對於高密度的大眾消費品,比如飲用水,特別適合大眾傳播。雖然是散彈打鳥,但鳥的密度超級高的時候,子彈的浪費不大。但是,如果是低密度需求產品,就會形成大量的認知浪費。
我一向認為,認知就應該是讓有需求的人知道。沒有需求的人也知道了,一定有資源浪費。比如,單體酒店做傳播就是如此,小眾產品做大眾傳播也是如此。但是,多數企業做不到,也沒有想做到。
進入互聯網時代後,品牌的邏輯是不是變了呢?
我把互聯網時代分為兩個階段:一個是IT階段;另一個是DT階段。
IT階段,相比傳統傳播,沒有變化的是傳播仍然是“散彈打鳥”,變化的是傳播邏輯。過去是“大喇叭使勁喊”,現在是IP邏輯,即社交貨幣邏輯。“大喇叭”是硬控制(資源控制),IP是軟控制,傳播技巧是關鍵。
05
DT時代,就是數位時代。DT時代,行銷有兩大基礎設施:一是B鏈,把品牌商、代理商和零售商連接起來;二是C鏈,把消費者(用戶)連接起來。
真正進入資料時代,小程式功不可沒,因為小程式是基於微信的商業工具,而且因為小程式的下拉功能,進入了一級功能表,成為最便捷的連接工具。
只要連接C端,一定產生資料,包括交易資料、行為資料。只要資料量足夠大,就會形成大資料。只要有大資料,就能對使用者“精准畫像”,精准畫像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消費傾向性;二是預測交易行為,比如預測下次下單時間。
過去的傳播,無論是傳統媒體塑造品牌,還是互聯網媒體塑造IP,“散彈打鳥”一定形成是對消費者的傳播干擾,所以公眾很煩惱廣告,廣告只是優質節目的“搭配”。IP讓傳播變得喜聞樂見,但IP往往形式蓋過內容,微商傳播的內容,同樣讓人很討厭。
進入DT時代,這一切都會成為過去。合適的時間(需求前點)、合適的內容(消費傾向性),把握這兩點,就如同在你餓了的時候,送上你喜愛的美味。當然,資訊干擾還會有,那麼,用戶就會以“斷鏈”懲罰連接者。
讓商家與用戶失聯,未來將是對“作惡者”的懲罰。
換句話說,沒有與用戶連接,未來將一事無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