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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608040542  

 

 

網紅影響力聽上去很了不起,直到你花錢請他們來做宣傳,才發現所謂的網紅影響力都是白瞎。”

上周,一個社交媒體的高管在匿名接受採訪的時候對於網紅大吐苦水,他對於網紅的這一評價已經在 Twitter 上傳開了。這段採訪所反映出來的中心思想就是認為企業為了宣傳在網紅身上花了太多錢,這種吃力不討好的現狀讓雙方都挺苦惱,代理機構與品牌之間也相當尷尬。

被採訪的高管暗示道,很多品牌都被所謂的有影響力的網紅給誤導了,這些網紅只是曇花一現,他們並沒有超出常人的才能,也不能長久地聚集人氣與影響力。這位高管甚至還預測網紅這種事物再過不久就會消失在公眾視野裡。“網紅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換舊人。”

說出這話的社交網站高管或許並沒有看清現實,社交媒體產出的這些形形色色網紅在任何時間裡都不會消失,也許只是換一種形式。(事實上在 Instagram 上正在湧現出一批微型網紅。)如果你在媒體工作,卻相信這種說網紅現象很快就要退潮的說法,那麼你確實應該考慮換一個職業路徑了。故意輕看那些在社交媒體上一呼百應的網紅的影響力並不會讓你看上去十分有趣或者犀利,它只會讓你看起來像一個搞不懂互聯網的落伍人士。

將那些在社交媒體上擁有大批粉絲的年輕人統稱為網紅並不恰當,如果你深入瞭解他們,這些社交媒體明星們的價值遠不是簡單的依靠他們擁有的粉絲數量體現出來的。他們是內容的創造者、藝術家、電影製片人、攝影師以及創業者。他們已經花了數年時間去培養自己的忠實觀眾,甚至是從大學宿舍乃至兒童房的時候就開始面對網路攝像頭。他們與自己的粉絲建立了緊密的聯繫,粉絲們知道他們最愛的唇膏顏色,App 以及喜愛的樂隊,粉絲們會踴躍地留言並且提出建議,並不在乎是否能被回復。

與那些高高在上十分有距離感的主流明星不同,網紅讓他們的粉絲感覺自己就是在和一個很酷的朋友放學後一起玩耍,這感覺十分的真實。正因為如此,品牌可以利用網紅的影響力來做一些有意義的宣傳。當你作為品牌方想要選擇一個網紅去通過他/她推廣一樣產品時,你要做的可不止是簡單的問問 CEO 家的孩子們最喜歡的哪一個網紅(這是現實中的真實案例)。

網紅與品牌之間可能會出現匹配錯誤,這時候指責網紅沒有帶來預期中的宣傳效果是一點作用也沒有的,也許品牌方應該首先反思一下自己當初到底是憑著何種依據選擇了這個網紅來宣傳自家產品。如果當時他們選擇網紅所依據的是“我的孩子喜歡這傢夥”,那麼事後如果效果不佳,只能怪你自己判斷力太差。

現在都已經 2016 年了,一個 Instagram 紅人擁有 100 萬粉絲並不意味著他與眾不同或者特別有影響力。同樣的道理,一個在 Twitter 上擁有數百萬粉絲的新聞網站帳號,也不能保證自己每一次在推文中發出的連結能有數百萬的流覽量。在社交網站上擁有眾多追隨者的寫手被媒體雇傭後,也不必然能寫出讓人眼前一亮的作品。

在品牌方作出使用網紅做宣傳的決定之前,首先需要進行資料分析,提出一些針對性的問題。品牌方要問的不僅僅是這個網紅有多少數量的粉絲,而是要搞清楚粉絲是由哪些人組成的。粉絲的人口統計學特徵是什麼?他們年齡多大了?使用何種語言?來自哪些國家?收入是什麼水準?參與互動的積極性高不高?

品牌方用了網紅做產品宣傳,就應該為人家付錢,這沒有什麼好爭論的,他們賺的是自己應得的錢。關鍵在於,你到底應該為網紅付多少錢?“這其中真正的問題在於請網紅做廣告是一個相對較新的模式,流程缺乏透明度,到底網紅價值多少也難以判斷。”

對於很多品牌來說,用社交媒體上湧現出來的網紅做廣告還是一件新鮮事。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在看到一個青少年網紅獲得數千美元的報酬時就要大驚小怪。Vine 的開發策略設計師 Jeremy Cabalona 曾經指出:

網紅是一種相當有效的行銷媒介,他們能達到的效果不遜於看板以及電視廣告。”

想要更好地利用網紅的影響力,品牌方就應該好好地做些功課,開誠佈公地與相關網紅溝通交流,努力打造透明的流程。這些建議對於品牌和網紅兩方都適用,只有兩者都想著改善現狀,才能互相協助做的更好。

與其他領域一樣,出類拔萃的人才價值只會越來越高。隨著網紅越來越受歡迎,企業花在他們身上的錢也會越來越值。這可不是什麼新概念了。那些徒有粉絲卻沒有其他價值的網紅將變得越來越邊緣,而那些懂得市場行銷、建立關係的網紅將會更接近成功。這些多技傍身的網紅從洗髮水廣告起步,還將登上時代廣場看板,代言汽車品牌,品牌為他們花的每一分錢,都不會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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