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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做用戶洞察,只做競品分析,做不好產品創新

 

太多的企業習慣于看競爭對手,但並不做用戶洞察,導致永遠都是根據競爭對手來開品或做差異化的產品創新,但實際上並不是使用者真正需要的,因此而創造了很多的偽需求。通常,產品創新做得好的企業,一定更擅於做用戶洞察。

團隊成員日日忙於內部執行,而忽略了對外部用戶的洞察,尤其是只會做競品分析,不會洞察真實消費者的需求。

內部團隊往往會依賴外部諮詢公司做用戶洞察,往往忽視了誰才是真正面對用戶的人,從而導致不僅花費了巨大的人力財力,而且收穫的可能僅僅是一堆PPT 並沒有真實的消費者洞察結論出來,做不好產品創新。

如何培養做用戶洞察的基因優勢?

首先要瞭解誰是真實用戶。真實是用戶洞察當中最重要的一個前提。如果不是真實的,而是基於所謂的經過處理的資料或者經過處理的訪談,其實對於做品牌戰略決策的人來說,就是虛假的支撐、資料和證據。

內部人做用戶洞察之前,一定要對用戶進行一個非常全面綜合的認知,用戶不是簡簡單單只是消費者而已,很多人把用戶和消費者其實混為一談的,但用戶只是消費者嗎?

並不一定。用戶其實包括3個層面:

1. 消費者 consumer

2. 顧客 buyer

3. 客戶 customer

這三層其實是非常不同的含義,在很多的品類當中,消費者和顧客並不等於同一類人,比如說母嬰品類當中的顧客是媽媽,消費者可能是寶寶,這些都是我們在洞察用戶之前必須要瞭解的 ,不同的使用者類型其實需要我們綜合全面的去進行洞察,而不能只顧自己競品,只是洞察消費者,不去管顧客的購買行為,其實也會對我們戰略決策產生很大的一個障礙。

比如說我們在母嬰的品類當中,如果只洞察消費者的需求,但不洞察顧客的需求,可能我們做出來的產品確實是寶寶可能看得見,看見就很喜歡,但問題是寶寶沒有購買能力,寶寶甚至都夠不著貨架,就會導致沒有被顧客選中。

使用者洞察,要擅於分析資料

太多的人習慣在工作當中去羅列資料,整理PPT也會整理出200多頁,但其實真真正正在洞察真相時,提煉真相和規律時是比較弱的,在清晰什麼是“用戶洞察”後,才能夠更加準確地做好用戶洞察。

用戶洞察 不是表像歸納總結而已,而是基於表面現象,深度洞察背後的原因以及驅動要素。排除一切不相干的因素,尤其是以果推因的個人判斷,才叫真正的洞察力。

用戶洞察,不可作假

首先前提是儘量不要做“真空洞察”。

不要採用直接招一個毫無生意經驗的人/部分,不要只專心致志只做洞察這檔子事,得先摸一遍生意,摸一遍品牌建設了整體路徑。摸完之後再做洞察。否則就可能是自嗨式的做洞察。

其次,要瞭解洞察的根本目的。

洞察的根本原因不是在於給老闆的說法找理由,也不是為了給過往經驗結論找支撐條件,洞察的本質目的是為了挖掘生意問題和生意機會。

假如我們可以憑經驗就能知道生意的問題和機會在哪裡,那就不需要洞察了。

但實戰當中往往都是無法用過往經驗,或者自己拍腦袋就能找到生意機會或生意問題,所以才必須要借助洞察。

做好使用者洞察,如何做產品創新?

必須要統一好產品的標準。這是產品創新當中最最最關鍵的第一問題,因為沒有統一的評價標準認知,往往會讓內部陷入迷茫,不知道到底如何創新才算是好產品?

有的人認為好產品必須是100%完美產品,然而這個“完美”的定義,又是因人而異的。也有人認為是100%差異化的創新才是好產品。然而使用者可能並不需要差異化創新的產品,可能只需要“剛剛好”的產品。

有人認為好產品必須是高價的、必須是高逼格的、必須是審美高級的,但可能壓根這只是在辦公室憋著修仙而已。

好產品的標準,必須是取決於生意目標、以及不同品牌階段,這裡面有非常複雜的考量因素,在HBG私教閉門課4月場《大單品與產品體系化創新NPD專題》當中詳細探討。

但歸根結底,都是要符合“滲透”目標,有助於品牌心智滲透率和生意滲透率的產品,才是好產品,否則就是“自嗨”或者“充數”。

產品創新的目標,不是為了創新

很多人並不知道創新的目標是什麼,總是為了創新而創新,這是源於:

1.產品開發部門所在的位置是局部性工作,可能很難有系統性思維

2.銷售管道和行銷部門的跨部門同事在逼迫產品開發一定要做差異化產品

3.害怕競爭,總是想要超過競爭對手

要知道產品創新的目的不是為了創新,而是為了贏:

1.要贏得用戶購買滲透率

2.要贏得用戶心智滲透率

3.要贏得市場份額和領導地位

回歸到產品創新的終極目標是要做生意,做企業,做品牌,而不是為了證明產品很有差異化。再有差異化再創新的產品,如果缺乏使用者購買和缺乏用戶心智,也只是孤芳自賞。更重要的是,也許使用者並不需要這麼差異化和創新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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