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矽谷創業者兼投資人克裡斯曾經說過:“為工具而來,為網路而流”,眾所周知,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社會已經穩步邁進了“互聯網+”的新時代,許多社會現象也隨著“互聯網經濟”的不斷發展壯大而湧現出來,許多互聯網行列的先驅如阿里巴巴、騰訊等因為早期的客戶積累而不斷壯大,成為了市場上無可動搖的商業巨頭,該現象也被經濟學界稱為是“網路效應”。
那麼何為是網路效應呢?以微信為例,如今微信之於社會大眾而言就如同身份證一般的存在,上至古稀老人,下至小學學生都能夠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微信號,隨著時間的推移,微信上的好友越來越多,使用範圍也不斷廣泛,即便有一天,一款強大於微信功能數倍的社交軟體孕育而生,相必民眾依然會習慣於使用已經擁有龐大朋友基數的微信。因此,一個產品的使用者數量越多,他的對使用者的價值也就越高,吸引力也會不斷增大,隨之而來的是用戶捆綁式的增長,最終進入一人獨大的“贏家通吃”狀態。
不僅是微信,“網路效應”還體現在當前民眾的衣食住行等各領域。比如你製作了一個功能十分強大網約車軟體,甚至於在使用者評價上超過滴滴打車、神州專車,不僅價格有所降低,安全性和服務水準也大大提高,但是唯一的缺點是缺乏使用者粘性,如此一來,一旦出現了更強大的對手,你所積累的用戶將毫無顧忌的“調轉車頭”,在“網路效應”被人們高度認知的今天,任何一種產品想要生存都必須遵循“互聯網時代的生存在道”。所以,你可以在app中單獨設置一塊好友列表,可以在其中發佈自己的行程、乘坐體驗、拼車需求,讓APP在保證其基本功能的同時,形成一個集出行、交友、拼車、駕乘體驗分享與一體的強大社交軟體,保證自身在另一個更強大競品出現前,控制住大部分的市場使用者,只有這樣產品的影響力才可以長存。
如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口號已經蔚然成風,想要從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並非一味的去尋求未來的“成功之道”,而是應該先行探索當下的“生存之道”,如馬雲所說“學阿裡者,必死”,阿里巴巴作為電商集團,可以說是從“網路效應”進化為“贏家通知”的最好演繹者,時至今日,還沒有任何一家電商企業能夠在市場佔有率上超過淘寶,反之,強大如阿里巴巴想要在社交軟體領域分一杯羹,也得看騰訊的臉色吧!因此,交流、溝通、集群、友誼才是聯網時代的生存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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